供應商行為守則
我們致力於在其運營的業界成為可持續發展的領導者。我們致力與貨品及服務供應商(「供應商」)合作,確保我們在尋求以具競爭力的條件購買貨品和服務時,我們的商業需要不會以犧牲勞工標準、健康與安全或環境為代價。
我們重視與我們同樣致力將可持續發展原則融入其業務的供應商。
適用範圍
本供應商行為守則(「守則」)概述我們對供應商期望的最低標準,供應商有責任向其僱員及供應商傳達本守則的要求。本守則適用於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按其各自相關業務方式實施,而我們的聯屬公司及合資公司的供應商,以及與我們開展業務的供應商,則鼓勵遵守本守則。有關我們的採購指引詳情,請參閱我們的可持續採購政策
守則要求
遵守法律和規例
供應商必須遵守其運營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所有適用法律和規例。
現代奴役
供應商不得從事人口販運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現代奴役。
童工
禁止僱用童工。供應商應遵守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的最低年齡規定,除非與適用法律和規例存在衝突。
強迫勞動
供應商不得僱用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工。禁止體罰、暴力威脅或其他形式的身體、性或言語虐待。
所有工作,包括加班工作,均應屬自願性質,僱員應可根據適用勞工法律和規例自由離職。
健康與安全
供應商必須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並識別和控制與其業務相關的危險。供應商必須根據適用的健康與安全法律和規例營運。
供應商應制定適當措施,監察工作場所的健康與安全表現,提供足夠的健康與安全培訓,以及有效的匯報和溝通機制。
薪酬及工時
供應商必須根據適用的工資、工作時間、加班及福利法律營運,並參照適用的行業及當地勞工標準補償僱員。
歧視、欺凌及騷擾
供應商不得允許工作場所對僱員的歧視、欺凌或騷擾。招聘、安置、培訓、薪酬及晉升的基礎應基於資格、技能、經驗及表現。
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
供應商必須尊重其僱員根據適用法律組織、加入或不加入工會的權利,而不會因此擔心遭到報復、恐嚇或騷擾。如僱員由法律認可的工會代表,供應商應與該等代表建立建設性對話,並真誠地與工會談判。
可持續發展
供應商應制定可持續發展政策,該等政策可涵蓋氣候、水資源、廢棄物、員工、社區及其他與其業務相關的可持續發展事宜。
供應商應監察並在適當情況下報告其環境影響,特別是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消耗,並尋找機會提升可持續發展領域。
商業道德
供應商應制定適當措施,防止賄賂、貪污、欺詐及反競爭行為。此類行為可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及收受利益、對政府官員的疏通及其他付款、慈善捐款、娛樂及企業款待。
供應商必須立即通知我們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或我們的任何僱員、董事、承辦商或代理人在供應商的任何業務或運營中擁有任何類型的經濟關係或利益。
供應商應為員工提供機制,讓其表達不滿而不會因此擔心遭到報復,並確保有關關注事項及時得到適當處理。
供應商必須立即向我們(包括我們授權的人士)提供一切所需的合理協助(包括接觸員工及文件),以核實其是否符合本守則。
舉報
如對與本守則的涉嫌或實際不當行為有疑慮,可提出舉報。保密報告可透過以下渠道提交。
- 集團內部審核部(GIAD):group.audit@jsshk.com
- EthicsPoint:swire.ethicspoint.com
檢討
我們將視情況檢討本政策,無論如何會每三年檢討一次。
經董事局通過:2025 年 11 月 13 日



